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关于感染病诊疗一体化暨感染科 县域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巡讲活动 会议服务项目的招标评审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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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就“感染病诊疗一体化暨感染科县域医疗卫生人员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专家巡讲活动”进行招标,现将开标及评标程序公布如下:

一、开标

开标由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相关负责人主持,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公开进行。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工作人员负责唱标、记录等工作。

二、评标

(一)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由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

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应遵循有关规定进行,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专家组)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为吴章穆(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常务副会长)、梁建忠(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田裕民(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副秘书长)、金伟光(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副秘书长)、赵丽华(浙江天卫律师事务所所长)。

三、定标

本项目确定中标人一名。评标结束后,中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后将在相关网站或媒体上发布评标结果公告,各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的原因放弃中标权的或者经质疑,存在违规、违纪、弄虚作假情况取消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

四、合同授予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进行重新招标。

 

浙江省社会办医协会

2021年3月10日